关于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评建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近期人员岗位变动实际,为进一步压实评建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组管理,扎实推进我校评建工作提质增速,现需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评建工作组信息。

依据《关于明确各单位评建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汉晴川评字〔2024〕5号),各单位评建工作领导机构组长、副组长及联络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保持不变。各单位需对本单位评建工作组成员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评建工作组由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组长,书记、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为工作组成员,并指定一名评建专职人员(联络员);各职能部门评建工作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指定一名评建专职人员(联络员)。

2.请各单位于3月21日16:00前将评建工作组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校评建办邮箱(联系人:李璇,邮箱:1347741943@qq.com);纸质版经本单位评建工作组组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交到评建办:综一410,电话87934406。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评建工作组信息登记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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